印度决定继续对华铝合金车轮毂征收反倾销税

发布时间: 2024-03-20
作者: 印度财政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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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3月15日,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第07/2024-Customs(ADD)号通报称,接受印度商工部于2024年1月6日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铝合金车轮毂[Aluminium Alloy Road Wheels(ARW)]作出的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建议,决定继续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,税额为0.23~1.71美元/千克,其中涉案生产商浙江曙光实业有限公司(Zhejiang Shuguang Industrial Co., Ltd.)为0.23美元/千克、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(Zhejiang Jinfei Kaida Wheels Co., Ltd.)为0.52美元/千克、山东双王铝业有限公司(Shandong Shuangwang Aluminium Industry Co., Ltd.)为0.63美元/千克,中国其他生产商为1.71美元/千克。涉案产品为直径12 英寸至24英寸,无论是否有配件,用于机动车辆的锻造铝合金车轮毂或铝合金车轮毂。涉及印度海关编码870870项下的产品。本案反倾销措施不适用于直径12 英寸至24英寸之外的铝合金车轮毂以及用于两轮车的铝合金车轮毂。措施自本通报发布于官方公报之日起生效。